结算参与人资格认定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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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14:52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见习记者宋兴华发自北京 去年12月1日启动的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登记工作,已于今年3月31日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证登”)昨日发布的第三批结算参与人资格名单,目前中证登的结算参与人总共达127家,以往300多家结算参与机构中,尚有一半没有获得中证登结算参与人资格。
本次公布的结算参与人中有3家证券公司、2家保险公司、3家信托投资公司和1家境内银行。 目前中证登的127家结算参与人中,包括一般结算人111家,特别结算参与人16家。其中证券公司86家、财务公司8家、境内银行12家、境外银行4家、保险公司6家、资产管理公司4家、信托投资6家,另外一家为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 根据今年起开始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办法》,丧失结算资格机构,如果其交易资格符合要求,仍然可以继续从事交易。在结算方面,结算公司首先会对这些机构做出一定期限的过渡安排。过渡期之后,这些机构可以委托合格的结算参与人代理或担保结算。 另外,被淘汰者如果能有效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状况,今后经过申请仍可获得结算参与人的资格。而信托投资公司在完成信、证分业后,也将退出结算业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