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保荐人利用内幕获利 深交所规范股改保荐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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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09:1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保荐机构应就其自身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向深交所报送股改材料之前六个月是否存在通过自营或者客户资产管理等形式买卖保荐对象的股票的行为进行自查,并在为保荐对象提供股权分置改革服务期间,要定期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存在利用股权分置改革或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信息、机会进行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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