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表示券商整改最后期限10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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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09:10 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北京电 (中国证券报记者 闻召林 夏丽华)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券商整改完成的最后期限已确定为今年10月31日,届时达不到常规监管要求的公司,将依据相关法规实施以市场退出为主的处置措施。 这位负责人说,持续一年多的券商综合治理取得了实效,社会各界对证券公司的信任度回升,券商综合治理已经成为支持市场预期不断好转的重要因素。
他说,摸清底数并督促整改是券商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目前券商底数已基本清晰,正常经营的公司全部制定了整改计划,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从当前的效果来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安全性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社会各界对证券公司的信任度在回升,社会资金也在向证券公司、证券市场回流。仅集合和专项资产管理这一项,证券公司从去年4月至今,就吸收社会资金245亿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