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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不得超公司董事半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2: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敖晓波)中国证监会昨天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宣布即日起执行,章程特别对以往上市公司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进行了规范。

  以往,一些上市公司的真正控制者不是股东,而是公司经营的实际执行者,这一现象称为“内部人控制”。由于股东利益与经营者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一致,在公司治理结构失衡的情况下,“内部人控制”会让公司更多地追求经营者利益,甚至出现“内部人”
频繁利用关联交易等违规手段掏空上市公司的情况,进而损害股东利益。为了使公司治理结构趋于有效制衡,防止因内部董事人数过多,新修订的章程里增加“内部人控制”的风险,“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目前,新股何时恢复尚没有最终的答案,不过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昨天提到: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的公司(IPO)向证监会报送申请材料时,应当按照新要求起草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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