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今年立法计划 券商监管条例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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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璩立国 北京报道 国务院计划年内出台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这两部条例将由中国证监会起草。 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公报,国务院计划力争2006年出台48件重点立法项目。其中
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将分别规范证券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规范,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和化解证券公司风险,确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方式、措施和相应程序,明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机构职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立法计划,今年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适时提出的其他立法项目有108件,其中包括:存款保险条例、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银行业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外汇管理条例、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修订)、期货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矿产资源法(修订)等等。(涉及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立法计划见A02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