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股改工作备忘录第13号 规范追送对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 06: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深交所日前发布了《股改工作备忘录第13号—追送对价》,规范股改工作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承诺的履行程序。 备忘录要求,当追送对价的条件触发时,上市公司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完成追送对价工作,于追送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前3-5个交易日内刊登实施公告,就追送对价事宜、承诺履行情况、追送日程安排等事项做出公告。 林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