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股改备忘录 规范追送对价承诺的履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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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 06:1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李宇 深圳报道 深交所日前发布《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3号———追送对价》,以规范股改工作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承诺的履行程序,保护投资者权益。 备忘录要求,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包含非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承诺
此外,备忘录还对追送股份、追送现金、定向转增追送等各类追送对价方式的实施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追送对价属于执行对价安排的一部分,无需缴纳相关税费,对价到账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G索芙特在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追送条件,成为第一家触发追送承诺的上市公司。该公司2月28日公布的年报显示,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增幅仅为6.74%,低于20%的承诺,由此触发追送条件。根据承诺,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追送6,480,180股股份,并在年度报告公告后20个工作日内执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