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系金新信托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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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08: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昨天,备受各界关注的德隆系案件中的一起重要的刑事诉讼案——金新信托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被告单位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新信托)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罚金1000万元。何贵品、王宏等11名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4年、3年、2年、1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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