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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证监局:突破难点加大监管创新力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3:4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2005年,湖南辖区共检查出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总额达43亿元,经过一年的整改,共清欠资金14.1亿元,占用资金总额下降34%。截止2006年2月20日,湖南辖区45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6家公司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辖区内公司总数的35.6%,占用资金总额29.25亿元。

  为在2006年底前彻底解决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我局将抓住重
点,突破难点,采取以下措施:

  1、明确监管责任,将落实清欠工作的成效与工作考核挂钩。

  根据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要求以及会里清欠工作安排,我局将进一步明确三级清欠监管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目标,局领导对辖区内的清欠工作整体进行情况负领导责任,公司处处长负责组织实施整体清欠工作,各监管责任人负责督促各自分管的上市公司清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按时间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年终考评时,把清欠成效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直接与责任人工作考核挂钩。

  2、加强一司一策的研究,为上市公司清欠指路搭台

  一是对已制订方案的12家公司现场督促其落实到位;二是对方案缺乏操作性,预计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将通过发函关注、约见谈话、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督办;三是对连续三年亏损、严重资不抵债、面临严重退市的公司,一方面建议地方政府推动股权托管、债务和解、彻底改制、引进重组,解决大股东占用问题,同时提请公安司法介入打击犯罪;另一方面也要做好“退”的准备,一旦重组不能如期实施,我们将按照退市风险处置预案做好公司的退市平移三板工作,同时支持公司和股东运用法律手段追缴大股东占用。

  3、实施每月一查,每季一通报的措施,防止新增占用发生

  监管责任人必须对照公司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进度承诺,一是对公司清欠的进展情况和

人民银行信息系统发布的信用情况及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实行每月一检查,督促兑现整改承诺,坚决防止出现新增占用。二是按季度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整改不力、承诺不兑现的公司,在辖区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有关问题及时通报至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协同国资、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联合办公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在七种清欠模式基础上,鼓励公司结合股改创新的方法突破难点问题

  2005年我局在整治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问题上,积极探索了 “以股抵债”、“司法拍卖”、“股权溢价转让”、“政府追债”、“债转股”、“以资抵债”、“分红抵债”等七个模式,今年我局将结合

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继续加大创新力度,解决难点问题。目前清欠的四大难点问题:一是民营控股的公司信用差,资源枯竭,股权质押,成为清欠死角;二是国有股东以资抵债质量欠佳,留下隐患;三是托管重组方案由于债务和解障碍,操作到位难;四是归还占用时点化,新增占用屡禁不止。对于这些难点问题,我们要集中全局智慧进行重点研讨,指导并鼓励上市公司在清欠方式上有新的突破。

  5、多方联动,形成清欠的合力

  湖南省人民政府今年明确了成立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领导小组,重点推进清欠和股改两大工作,责成省国资委牵头推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责成省地方金融

证券办和省经委牵头推动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目前,辖区内8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的占用9亿元,清欠工作难度相对较小,而8家民营控股的公司占用资金20亿元,由于资源短缺,清欠难度相对较大。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局、国资委、公安、地方金融证券办、维稳办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建立更直接、更密切的联系,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争取多方支持,形成监管合力。

  6、明确责任追究,坚决实施惩戒

  一是对占用资金很大的国有控股股东和有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分,向组织部门通报情况,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更换不当人选;二是通过媒体对拒不整改的控股股东施加压力,通过舆论公开披露责任人员名单,宣布市场禁入;三是支持上市公司起诉大股东,要求民事赔偿和依法冻结相关资产;四是在湖南信用信息网和银行信息系统公布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对不诚信的公司和责任人,通过银行紧缩银根,只收不贷。五是对恶意占用,形成挪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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