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福春:不主动清欠要追究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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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4:0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日前在深圳召开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按照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清欠”攻坚战,年内必须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对不主动清欠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范福春指出,过去一年的“清欠”工作初现成效,已有164家上市公司被占用的112亿元资金得到解决。但解决“清欠问题”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06年1月底,仍有234家上市公司的365亿元资金被违规占用。对此,必须限期依法纠正,对不主动“清欠”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为此,他提出了“一户一策”,逐家落实“清欠”方案等八项措施。据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