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发股改备忘录 重组捆绑股改可走绿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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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07:32 证券时报 | |||||||||
本报上海电 (记者 黄婷) 上证所日前就股改工作发布第七号、第八号备忘录,对上市公司股改方案中涉及资产重组部分以及该所在信息披露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提醒保荐机构和上市公司注意。 第七号备忘录指出,凡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在审的并购重组事项,如相关公司向交易所提交股改方案,证监会上市部将根据交易所提供的名单,将在审公司列入审核绿色通道。对
第八号备忘录规定,对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方式进行股改的公司,转增实施后上证所将提供除权报价。备忘录对于含B股、H股公司的股改费用承担问题也作出了规范。此外,备忘录还规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非上市外资股不得转B股上市流通,而应当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