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发函关注未股改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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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3:32 证券时报 | |||||||||
2月17日之前须反馈股改进展情况 本报讯(记者 黄 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日前向500余家尚未进入股改程序的沪市上市公司发出了股改进程关注函,关注函要求这些公司董事会在2006年2月17日之前,按要求填写和提交《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反馈表》,在表格中要求公司董事会填写公司预计何时向交易所报送方案、股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初步确定的保荐机构等有关事项。
据了解,关注函向被发函公司强调,自股权分置改革迄今已历时近十个月,改革的基本做法也已成熟,改革的价值效应在市场中得到了凸现和广泛认同。因此,对未向上证所提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正式启动改革程序的公司,上证所上市公司部对该公司股改工作表示关注。关注函旨在督促尚未进入股改程序的沪市上市公司及时与有关股东和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加大力度,督促其尽快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上证所报送。这份关注函被同时抄送证监会和上市公司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 另悉,上证所日前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会议,研究进一步推动和加快上市公司股改工作。会议决定近期上证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那些股改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公司进行现场服务和督促,以尽快实现股改市值过半的目标。 据专业人士分析,目前上市公司股改中仍然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和困难,包括部分国企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而国资委对控股比例有最低要求,其间的矛盾难以协调;部分重组公司大股东控股的历史成本较高,支付对价有一定难度;部分股价跌破净资产的公司对股改积极性不高,全流通的愿望也不那么迫切;部分上市公司历史上股价很高,投资者平均持股成本目前仍然相当高,上市公司大股东担心对价方案不能满足这些投资者的要求而遭否决;另外,一些历史上的老庄股也是股改的难点,在股改中可能向上市公司大股东提出过高要求。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