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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再发督促令 未股改公司17日前须反馈进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8:29 四川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向500余家尚未进入股改程序的沪市上市公司发出了股改进程关注函,要求这些公司董事会在2006年2月17日之前,按要求填写和提交《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反馈表》,在表格中要求公司董事会填写公司预计何时向交易所报送方案、股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初步确定的保荐机构等有关事项。

  据了解,关注函向被发函公司强调,自股权分置改革迄今已历时近十个月,改革的
基本做法也已成熟,改革的价值效应在市场中得到了凸现和广泛认同。因此,对未向上证所提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正式启动改革程序的公司,上证所上市公司部对该公司股改工作表示关注。关注函旨在督促尚未进入股改程序的沪市上市公司尽快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上证所报送。

  另悉,上证所日前召开的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会议决定,近期上证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那些股改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公司进行现场服务和督促,以尽快实现股改市值过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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