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再发督促令 未股改公司17日前须反馈进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8:29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向500余家尚未进入股改程序的沪市上市公司发出了股改进程关注函,要求这些公司董事会在2006年2月17日之前,按要求填写和提交《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反馈表》,在表格中要求公司董事会填写公司预计何时向交易所报送方案、股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初步确定的保荐机构等有关事项。 据了解,关注函向被发函公司强调,自股权分置改革迄今已历时近十个月,改革的
另悉,上证所日前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会议决定,近期上证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那些股改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公司进行现场服务和督促,以尽快实现股改市值过半的目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