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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力促上市公司“清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09:15 证券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黄婷) 上证所昨日召开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清欠”专题会议,制订部署了今年的“清欠”工作计划。上证所上市公司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证所将积极采取新举措,督促上市公司加大“清欠”力度,完成“清欠”目标。

  据了解,上证所今年将从四方面着手开展“清欠”工作。首先是抽调专人成立“清欠”工作小组,集中处理共性问题和有关难题,同时负责与各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提
高“清欠”效率。其次,结合2005年年报披露和事后审核工作,逐一核对每家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数额,并与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密切合作,确保“清欠”工作的准确性。第三,在上证所外部网开辟“上市公司清欠”专栏,公开各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清欠方案、时间安排和有关股东的承诺等信息,加强舆论监督。第四,在主要证券媒体上以专栏形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市场通报有关公司清欠方案的执行情况。

  上证所有关人士表示,按照《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在今年年底之前彻底解决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的要求,上证所上市公司部将把“清欠”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对上市公司清欠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并加强与证监会各派出机构的协调配合,确保“清欠”工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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