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查私设证交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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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 00:05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私设证券交易场所的行为再次被国家明令禁止。据25日公开登载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未经国务院批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利用现有交易平台提供证券转让服务。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规定,依法公开
据了解,通知还要求加强证券交易管理。依照修订后的证券法,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除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外,还可以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邓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