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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逾27亿元 大鹏成为国内首家破产券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14:55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许超声)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宣告,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已到深圳市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8层对破产企业进行接管。大鹏证券由此成为券商破产的首例。

  据了解,大鹏证券于1995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后增资扩股到15亿元。去年1月,大鹏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
令关闭,并委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大鹏证券的清算工作。

  去年5月31日,中审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
审计
报告显示:截至去年1月14日,大鹏
证券
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23572.1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01424.68万元,资不抵债金额为277852.49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85.87%,已严重资不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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