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部署股改 2006对价创新是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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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9:31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段晓燕 北京报道 1月23日,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在这次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重点阐述了股权分置改革问题。 “2006年,要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深入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
创新是重点 在这次会议上,李荣融重点强调了创新问题,而对价创新被认为是创新之重点。 目前,沪深两市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的对价方式中,有送股(含转增)、送现金(含派现)、缩股、资产重组和权证(含类权证)五种方式,但以送股方式来支付对价,仍是目前股改的主导方式。 根据上海荣正咨询公司的统计,截止到2005年12月30日,启动和实施股改的上市公司平均支付对价水平(换算成10送n股的形式)为3.2378股,其中国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平均对价是3.2022股,民营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平均支付对价3.2837。 一位接近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市场人士介绍,从股改一开始,国资委方面就不是很赞成单纯送股的对价方式,而一直鼓励在对价方式上积极创新。 在此前的央企负责人工作会议上,李荣融也表示,鼓励中央企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有序地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工作;鼓励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多种对价方式。他还表示,国资委正在积极帮助一些面临各种深层次问题的中央企业,探讨股权分置改革的创新方式。 “比如中石化,其股改就是一个大难题,我们正在积极帮助探讨可行的方式,现在看来,中石化应该先完成重组和整合,然后再进行股改。”李荣融曾表示。 三方面助推股改 “各级国资委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努力探求股权分置改革的新方法、新途径。”1月23日,面对着全国各地的国资一把手,李荣融再次部署了2006年国资委在股改方面的三大任务。 除了创新之外,“分类指导”和“抓好重点”是2006年度各地国资委指导股改的重要原则。 李荣融表示,首先国资委作为监管机构,要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充分尊重股东意愿基础上,分类分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对条件相对成熟的上市公司,各级国资委要积极指导国有股股东尽快完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适时推出;对于条件暂不成熟的公司,要指导国有股股东针对问题积极研究改革的可行途径,创造条件加快改革; 其次,各地国资委要突出抓好重点,将股本规模大、占市值比重较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作为重点,逐户摸清情况,帮助解决困难,指导推进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39家重点中央企业所控股上市公司的指导与帮助。”李荣融称。 同时,国资委方面也给出了一些积极的信号和配套措施,以促进国有上市公司参与和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积极性。这些措施中,最重要的就是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是实施高管股权激励的重要条件之一。”李荣融表示。 此外,国资委还将进一步规范各种制度管理,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流通的监管,防止内幕交易、蓄意炒作等侵害公众投资者合法利益等情况发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