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证券机构签订自律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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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1:18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赵凯 昆明报道 云南辖区证券经营机构19日签订了《云南省证券经营机构自律公约》。公约规定了云南地区交易佣金标准范围,其中网上交易不低于2‰,现场委托(含自助委托)交易为3‰,电话委托不低于2.5‰。
公约规定,各机构可以对大资金客户或当月成交量较大的客户的佣金收费标准给予相应优惠,但给予优惠的佣金标准不得低于1.8‰。公约还规定了在经营活动中要坚决杜绝的九种不正当竞争方式。对违反自律公约的会员单位,云南省证券业协会将采取书面警告、作不诚信记录等处罚措施。 云南证监局局长胡伏云在签约仪式上表示,签订自律公约,有利于鼓励和维护公平竞争,制止证券经纪业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