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办年报培训班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0:04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陈其珏 责任编辑 夏峰 上证所昨天宣布,为帮助上市公司做好2005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该所分别于2006年1月10日、1月13日、1月17日和1月18日在上海举办了四期针对上市公司董秘、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班,沪市近800家上市公司、共计1500人次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上证所上市公司部相关业务专家此次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及股改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对于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上证所专家向与会上市公司详细讲解了修订的背景和修订的主要内容。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自1998年1月以来,《股票上市规则》已先后进行过五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根据“两法”进行的修订,包括明确了交易所对股票上市、暂停和终止上市的审核权,明确了股票上市、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条件等15项内容;另一方面是其他修订,内容包括交易所主动发公告的情形、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过渡时期的有关事项安排等五项内容。 此外,由于截至1月16日尚有575家、占沪市总值63.2%的上市公司没有进行股改,为了帮助这些公司做好股改工作,少走弯路,上证所相关专家还就股改程序的时间安排、合理对价应满足的条件、国资委批文获取的时点及程序等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