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两公司23日挂牌 11家券商获相关业务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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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9:49 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 (记者 于扬 徐涛) 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昨日宣布正式启动。首批两家公司获准挂牌备案,并将于本月23日开始挂牌转让,11家证券公司获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有关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业务指引也于今日同时发布。 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指出,试点的启动是一个有
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强调,这是金融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作为科技大会后第一项具体落实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配套政策,更是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科技部将加大力度支持园区发展,在取得经验后,尽快研究扩大试点的范围,使更多的国家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深交所副总经理宋丽萍表示,下一步交易所将在交易制度和市场监管两方面继续完善,及时发现交易过程中各种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她说,根据深交所去年对全国52个国家级科技园区科技企业的调查,全国有2000多家企业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其中700多家企业迫切等待上市。因此,她希望今后不仅是中关村企业,其他类似的企业也能进入这个系统,希望符合条件的科技性企业能够通过这个系统热身,为今后能按照要求到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提供基础。 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银河证券和广发证券等11家证券公司获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资格。据了解,首批获准挂牌备案的园区公司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由申银万国证券推荐。 据介绍,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流通试点工作,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提出的重要举措。(下转第2版) 中国证监会会同北京市政府、科技部、国务院法制局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试点方案,并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进行周密的筹备工作。经过近两年的筹备,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终告就绪。 为规范转让行为,有效防范风险,证券业协会等机构还制定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业务指引。《试点办法》规定,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挂牌报价转让实行备案制,主办报价券商推荐的园区公司须具备设立满三年、属于经北京市政府确认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等条件。 据悉,11家证券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今日起开始接受投资者开立报价股份转让业务股份账户和资金账户的申请,投资者可在11家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和中国建设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