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违规经营券商 强调监管力度要加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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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08:07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四川证监局、证券期货业协会联合通报部分券商违规经营问题并强调——— 本报讯 (记者 陈大禹) 四川证监局、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日前联合召开了2005年度证券经营机构情况通报会,就2005年度部分证券经营机构违法违规经营,以及违反协会自律规则的情况做了通报批评,四川证监局强调券商经营不准打擦边球,监管力度还要加大。21家在川券商负责人到会并就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自查和自检。
四川证监局负责人在会上强调,四川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合法经营,严禁违法违规开展所谓的“创新业务”,一经发现,证券监管部门必将严惩不怠,行业协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券商的自律管理。该负责人指出,为整肃辖区证券市场纪律,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今后监管力度还将加大;对券商在经营中打擦边球,违反《证券法》和证监会规章的行为,四川证监局将坚决严厉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辖区券商开展创新业务,必须依法按程序经过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或报备后方可运作。 四川证监局机构处负责人对西南证券公司成都石灰街证券营业部利用证券交易系统中“资金可用调账”功能为客户融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公司追究该营业部相关人员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认真自查和自纠。 四川证券期货业协会在会上对部分证券经营机构违反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自律规则,采用低佣金手段推广“银证通”(银券通)业务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严格遵守行业自律规则,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下开展竞争,共同维护四川辖区证券市场秩序。 参会证券经营机构代表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新《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业务,合规经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