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易所建议引入无首次公开发行直接上市制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02:5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一份研究报告建议,沪深交易所可引入无首次公开发行(IPO)的直接上市制度,将一些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直接引入主板、中小企业板以及未来的创业板市场交易。对于未经过公开发行,但是通过转让、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司,在要求按公开发行公司标准进行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证券进行公开交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