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之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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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9:23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这是不是说明再融资即将开闸了?配股、增发以及新股发行看来又近了。”昨日一大早,不少投资者在看到有关“证监会已经把《上市公司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给券商征求意见”的消息后不无担心地议论着。在很多投资者的概念里,无论是新股发行开闸或者是再融资开闸,对大盘的上涨将是致命的打击。而市场本身也对该消息给予反映,上证指数下跌9.57点,收出新年5连阳后的第一根阴线。
据称,在《上市公司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条款中,可配股比例将不超过配股前总股本的15%,而控股股东事先承诺认配股份占其可认配股份的比例将不得少于70%。而关于增发的新规定则要求“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而早在1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就明确表示因股权分置改革暂停的再融资将在IPO之前优先恢复。但由于在新《公司法》、《证券法》已正式实施的背景下再融资制度准备尚不具备,因此,做好与“两法”相衔接、与股改后新市场形势相适应的再融资制度准备,便成为一项现实的课题。而《上市公司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应该是这一制度准备之一。 其实,尽管不少投资者对恢复再融资和新股发行心存恐惧,但实际上这一天迟早是要来的,特别是在股改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恢复股市融资功能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就目前透露出的征求意见稿细节看,有不少对市场还是有利的。如规定“控股股东事先承诺认配股份占其可认配股份的比例将不得少于70%”,这就避免了以前上市公司配股,控股股东弃配而完全由流通股股东出血的单纯“圈钱”现象。 本报记者刘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