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交易所发布通知:年报要列出清欠时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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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8:17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黄婷 张媛媛) 深沪证券交易所今日分别发布通知,对主板及中小板上市公司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清理上市公司资金被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的问题提出一系列要求。 该通知是对2005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指出,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应当在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制订清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重要事项”部分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中,增加披露2005年底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资金占用的形成原因,若2005年底相对2004年底出现新增占用的,公司应当进行特别说明,并同时增加披露清理占用资金的清欠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