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报新看点 上市公司需发布股改预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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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7:41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蔚霆 发自上海 随着2005年临近尾声,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工作又将拉开帷幕。与往年相比,2005年上市公司年报不仅在披露制度上更加严格,还将新增许多内容,而其中看点之一便是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计划安排。
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上市公司需在 2006 年4 月30 日之前完成2005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而在年报披露之前还没有进入股改程序或股改方案被否决的上市公司,应询问相关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计划安排,并在年报全文和摘要中“重要事项”里进行披露。 对于股改方案已实施的公司,也应在该相同条款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其履行的情况,以及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至12月28日,沪市共有227家公司完成或已经进入了股改程序,而沪市共有A股上市公司824家,还有597家尚未启动股改,占比为72.5%,这其中还包括众多为市场所期待的大盘蓝筹股和一些股权结构复杂的“难题”公司。因此,更加波澜壮阔的股改行情将在明年出现。 有分析人士认为,在年报中公告“股改安排”和“承诺事项及其履行的情况”相当于为股改的信息披露和持续监督增加了一个窗口,有助于投资者建立更明确的预期和进一步保护自己的利益。从目前股改的披露程序来看,在公司正式公布股改说明书和停牌之前,其实有很多相关方面已经得知了相关内容,造成了信息不对称。虽然股改只是阶段性的现象,但由于涉及公司众多,建立类似的预告和跟踪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另外,此次上证所还对2005年年报的业绩披露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在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前,如果出现业绩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公布2005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过程中,如发现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已公布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差异的(一般指差异在10%以上),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刊登公告,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