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交所全面部署年报工作 需披露股改时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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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2: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证交所规定业绩预告不晚于明年1月25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璐 殷占武 上市公司2005年年报看点将大为增加。沪深证券交易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须在年报全文和摘要的“重要事项”部分披露股改计划安排或披露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今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年报工作。 《通知》规定,2005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应于2006年4月30日前完成2005年年报披露工作,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6年1月25日。 《通知》要求,未进入股改程序或股改方案被否决的上市公司应询问相关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计划安排,并在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重要事项”部分的承诺事项里进行披露。对于已实施股改方案的上市公司,《通知》要求在前款规定的承诺事项里披露相关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以及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以往一样,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占款、对外担保以及现金分红等重要事项的披露,《通知》仍然做了详细的规定,尤其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相关通知一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