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年报要披露股改时间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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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23:20 新华网 | |||||||||
新华网深圳12月28日电 (记者 何广怀) 目前尚未进入股改进程或股改方案被否决的上市公司,要在即将出台的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股改的具体时间安排。28日深交所发布的通知提出了这项新要求,以加快股改进程,明确市场投资者对股改的预期。 深交所2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强化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要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为了确保已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顺利实施,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深交所在通知中,特别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重要事项”部分的承诺事项里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以及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交所还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这一专项说明,由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和指定网站上同时披露。(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