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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完成 不同品种交易方式将不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02: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不同品种今后可能使用不同交易方式

  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璐

  或从明年初开始,股票的上市和暂停、终止上市由证券交易所说了算。这是记者从基本完成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看到的新内容,不过这一新规则需报
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据了解,为配合新《证券法》、《公司法》的实施,上海证券交易业已完成了《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内容修改,《交易规则》的修改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比如,新《证券法》取消了中国证监会对证券上市的行政许可,将证券上市和暂停、终止上市的审核权界定为证券交易所的法定职权。新《证券法》还允许交易所根据情况,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就股票上市条件,设定高于法定要求的其他条件,并可以在法定情形之外,补充规定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此外,新《股票上市规则》还根据新“两法”的内容,增加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制度,修改了股东大会通知等有关规定;修订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投资、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标准和审核程序;健全了促进信息披露质量提升的制度设计;并相应简化了要约收购的停牌制度。这些修订,将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使上市公司规范发展。

  另据记者了解,上证所的《交易规则》也正在修改之中。此次修改,将依托新法颁布的大背景,对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等原有限制和一些制度空白进行重新修订和补充。比如,增加权证这一可交易新品种;纳入协议转让方式;增加交易系统的订单类别。《交易规则》还将在差异化管理、股票复牌引进开放式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引进意向申报等方面予以革新,日后可针对不同的品种和市场发展需求搭配使用各种不同的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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