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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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1:44 证券时报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适应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的需要,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管理水平,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要求,特制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实施细则》。 一、培训目的
1. 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提供一个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掌握最新法律知识和完整法规框架的学习机会; 2.帮助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了解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监管要求等难点和重点问题,树立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努力把上市公司建设成为诚信、守法、创新的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3.树立科学管理、监督公司的理念,明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提升职业道德; 4.通过专业培训和相关基础管理课程的学习,提升董事、监事的管理、监督水平。 二、培训对象 各上市公司董事和监事(不含独立董事) 三、组织形式 (一)培训组织 1.各派出机构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包括课程设计、师资选择、场所安排、考试组织、证书发放、资料信息维护等。 2.按照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要求,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分管部门配合各派出机构落实董事、监事的培训工作。 3.在不同辖区上市公司任董事、监事的人员,自行确定一地派出机构作为其培训服务的实施主体,并保持培训服务实施主体的相对稳定性,避免董事、监事培训管理工作的重复性。 (二)师资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岗位培训师资主要由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各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从事一线监管的专业人士组成,适当聘请部分知名学者、证券业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士、国内外相关机构的专家。 (三)培训原则 1.网上培训与集中授课、考核相结合; 2.培训内容与运作实践相结合,设计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提高培训实效性; 3.培训与监管服务相结合,为监管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提供一个沟通信息、落实监管、研究问题的平台; 4.交流与考察相结合; 5.组织同行业公司按照调研课题要求进行切磋交流; 6.结合重点及难点问题考察优秀上市公司。 (四)考核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任职1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岗位培训;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授课及考试时间每次不少于16学时;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由证监会各派出机构颁发合格证书。 四、培训内容 1、规范运作模块 (1) 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及运作法律框架; (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与案例分析; (4)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担保及案例分析。 (5)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要求及案例分析 2、管理知识模块 (1) 董事、监事应具备的财务监控意识与财务报表解读知识; (2) 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分析; (3) 上市公司内部稽核与内部控制; (4) 上市公司投资决策分析。 3、 资本运作模块 (1) 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及案例分析, (2) 上市公司融资方法及政策辅导; (3) 上市公司投资者教育及关系管理; (4) 资本市场产品创新介绍。 (5) 派出机构自主安排的培训主题等 五、其他 本培训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证监会规划部署、各派出机构组织实施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岗位培训。 本培训实施细则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负责解释。 本培训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