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将推出莞深高速收益权专项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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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14:09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窦彬)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发证券即将推出“莞深高速收益权专项计划”。这是广发证券推出的第一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后将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据了解,“莞深高速收益权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为广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担任托管人,同时担任该专项计划的担保机构。该专项
该专项计划将每六个月设一个分配日,在专项计划存续的十八个月内分三期向投资者支付当期专项计划分配资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