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税收将享受国民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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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23:52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庹晓骅 在QFII进入我国证券市场两年多后,终于将执行与境内机构一致的税收政策。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05年15号文称,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据记者了解,在该税收政策出台前,并没有任何对QFII明确的税收政策,QFII也未交过一分税。最大的QFII之一———瑞银集团中国证券部主管袁淑琴向记者透露,每年QFII年检的时候,都没有收过税。因为税收政策一直不明朗,QFII们也不知道是否需要交税。 尽管此前QFII并未交过税,但仍希望政策可以明朗。袁淑琴透露,瑞银也一直在向有关管理部门建议税收明朗化。“以前一直没有得到明确信息,时间拖得越久,风险越大,不知道以前的交易是否需要纳税、怎么纳税。”她表示。 袁淑琴对新办法表示欢迎。她表示,之前瑞银也曾经提出建议,QFII应该与国内市场人士保持同样的待遇。“现在新办法明确了,跟客户交流也更为清楚。”她说。 我国于2002年11月推出QFII制度,允许合格境外投资机构投资中国境内证券市场上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以人民币标价的金融工具。2003年7月9日,瑞银高调买入宝钢股份、上港集箱、外运发展和中兴通讯,成为我国QFII第一单。目前,外管局已经批准54.95亿美元的QFII额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