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税总局通知QFII证券投资收益免营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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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03: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郑尚 实习记者 但有为 北京消息 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该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中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政府免除营业税的鼓励措施将发挥鼓舞作用,我们愿意申请更多的QFII投资额度。”作为QFII的一员,东方汇理银行董事总经理何昕高兴地说,免税政策体现了政府在发展资本市场上的开放态度,政府对QFII的认可。 而对于免除利差收入5%营业税的账面效果,何昕称,目前QFII大多数投资行为属于长期持有,因此还很难谈及具体的收入情况,也就无法对成本的实际节约规模作出判断。 除了税收优惠政策之外,近期还有报道称QFII外汇资金的锁定期有可能从1年降为3个月等。 对于该消息,融勤国际业务总监万凯表示,是政府推动资本市场的政策性举措之一,“此项税收优惠有助于引导QFII投资国内股市,避免其将获批额度用于兑换成人民币,加剧人民币的升值压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