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宣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进入发行阶段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18:4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 (记者 张旭东 毛晓梅) 中国人民银行9日对外宣布,人民银行已于近日批准首批两家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各发行一只资产支持证券。 这标志着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已经进入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阶段。
据悉,作为两只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开行、建行分别以自己的信贷资产设立特定目的信托并委托信托公司管理,信托公司则以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形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受益证券,并以信托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本金和利息。 其中,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开行委托)获准发行不超过43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建行委托)获准发行不超过31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本次批准发行的两只资产支持证券都属两家试点单位的第一期证券。 来自国家开发银行的消息说,该行2005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工作9日已正式启动。这是国内首笔公募发行的非个人贷款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通俗而言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作为一项金融技术,资产证券化在一些国家运用非常普遍。目前美国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四分之三以上的汽车贷款是靠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提供的。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积极工作促成的。今年4月20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对资产证券化问题进行了规范。 人民银行指出,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将进一步拓宽我国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对发展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应对金融开放的挑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6年以后,国内金融业对外资金融机构将全面开放。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一方面可以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提高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培养和提高金融机构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水平和实力,以应对开放后更激烈的竞争。(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