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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股改备忘录 规范垫付对价偿还程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8:47 四川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 深交所昨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0号,旨在规范垫付对价的偿还程序。

  备忘录规定,对于已经通过垫付对价完成了股改的上市公司,可通过双方股东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垫付对价的偿还问题,如以股份、现金方式偿还或其他双方认同的方式。对于偿还股东的主体资格、所持股份不存在瑕疵的,可采用以股份偿还的方式。垫付对价股份
的偿还视同执行对价安排的后续处理,可在相关股东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偿还手续,不受一年锁定期的限制,无需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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