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参与人资格明起申请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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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9:42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日前针对办理结算参与人(包括特别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和登记的有关事项发布了通知。通知指出,办理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和登记,应按照相关要求,通过网上和书面两种方式进行。通知还指出,完成网上申请或登记后,有关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指派专人来本公司总部递交书面申请或登记材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受理结算参与人资格申请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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