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封杀在即 17家公司争赶公积金补亏末班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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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3: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所推出的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预案涉及弥补亏损额高达49.60亿元 距新《公司法》施行仅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为了搭乘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末班车,一些累计亏损额较大的上市公司纷纷推出弥补亏损的预案。据统计,仅今天一天就有17家公司发布相关公告,涉及的累计亏损额和拟弥补亏损额分别高达56.98亿元和49.60亿元,资本公积无一例外成为这些公司弥补亏损的重要来源。
原《公司法》第17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未界定“公积金”是指资本公积还是盈余公积,其他相关法规对此也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实际弥补累计亏损时做法不一。为了规范上市公司亏损弥补行为,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规定,“公司当年对累计亏损的弥补,应按照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的顺序依次弥补”,“仍不足以弥补累计亏损的,可通过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及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部分加以弥补”。 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则将资本公积弥补亏损之门封死了。修订后的《公司法》第169条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要赶在新法施行之前搭上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末班车,可操作的时间并不是一个多月,而是到本月底前的短短数日。因为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形成董事会决议后还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走完程序就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由于累计亏损未经全额弥补之前不得实施分配,对累计亏损巨大的公司来说,能不能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影响极大。像今天刊登相关公告的大冶特钢和ST宁窖,弥补亏损准备动用的资本公积金均超过6亿元。如果不能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而用当年利润和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这些公司的股东们可能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拿到分红了。 上海证券报记者 初一 陈建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