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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江苏河北证监局积极学两法促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8:45 证券时报

  本报讯(记者 彭松 徐飞 许韵红)昨日,深圳、江苏、河北证监局分别组织学习和宣传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推动辖区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

  公司法修订专家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深圳证监局组织的公司法学习报告会上表示,公司法的修订强化了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他说,此次公司法修订涉及的条款很多,力度很大。大致归纳起来,主要有六个方面的重要变化。一是把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一些特殊条款取消,体现了公司法的普遍适用原则,更加与国际接轨。二是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体现营业自由思想,鼓励创业和投资。无论是设立门槛还是出资形式,都较以往有所放宽。不过,降低门槛不等于降低信用,对于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并未放松。三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投资等行为方面做出了较大调整。四是给予公司章程更大的自由规定空间,体现企业自由、自律、自治的精神。很多项目都不再在法律层面指定是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而均可由公司章程自主决定。五是加大股东权利保护的力度,限制控股股东的行为。这一方面是在中小股东的知情权、退股权等方面有了不少新的规定,另一方面,通过一些制度安排,进一步增加了对大股东的限制性条款,其中包括表决权回避、关联交易认定、累积投票制、次级债权思想、代位诉讼等。六是加强董事、监事、高管的责任。

  在江苏证监局深入学习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会议上,江苏证监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要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提升依法监管的水平,推动辖区

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江苏证监局成立了“两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对“两法”宣传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并监督检查进展情况和工作效果。

  二是切实抓好局内学习培训。江苏证监局以处室为单位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两法”。为了确保学有成效,江苏证监局要求处室和干部个人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同时还将对全局监管干部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学习效果。

  三是重点强化面向辖区监管对象的学习宣传工作。江苏证监局向辖区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期货经营机构、证券业协会下发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学习“两法”,全面了解新旧法律的变化、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四是组织辖区证券经营机构以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以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开展学习宣传“两法”的活动。

  五是积极对社会各方面开展“两法”宣传。江苏证监局将于12月4日在南京举办一次面向广大投资者的“两法”宣传日活动。

  六是积极构建“两法”综合宣传体系。

  昨日,河北证监局也组织辖区证券期货业学习贯彻证券法、公司法。河北证监局局长高卫兵在会上指出,此次修订证券法、公司法,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重大事件,也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他要求辖区内各市场主体要切实做好“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并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此次会议是河北证监局学习贯彻“两法”系列活动之一。会议还就推进辖区上市公司股改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辖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及河北证监局全体干部职工15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彭松;徐飞;许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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