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上市公司股改分三步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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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11:48 证券时报 | |||||||||
江苏省副省长吴瑞林指出江苏上市公司股改分三步走 本报讯 (记者 徐飞) 11月25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动员各方力量,有序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江苏省副省长吴瑞林表示,截至11月20日,全省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达21家,占全省上市公司总数的近四分之一。下一步股改工作重点是“制定规划、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加强服务、搞好协调,巩固成果、扩大效应”。各市及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落实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规划和时间表。他指出,下一步江苏股改要分三步走:全国股改领导小组确定的江苏省9家中央企业,为工作推进的第一时间节点,应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并上报方案;条件成熟和基本成熟的公司,为工作推进的第二时间节点,要在明年一季度末制定并上报方案;其他公司争取于明年6月底前制定并上报方案。各市政府要制定本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总体规划和时间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总体规划和时间表。要按照确定的总目标,细化实施规划,明确推进时间,形成更加具体的工作方案,扎扎实实抓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使江苏省成为全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先行区。 吴瑞林还表示,改革进入“深水区”,国家已要求出台以股票市值为重要指标的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制度,上市公司要主动适应后股权分置时代的发展要求,制定全流通市场下后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已成立了江苏证监局、省金融办、省国资委和省经贸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序加快推进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确立了改革信息及时上报制度和会商制度。在操作上,省金融办负责全省股改工作的总体协调、推进和信息汇总工作;省国资委负责推进本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省经贸委联系全省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江苏证监局负责与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沟通和协调,为省内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培训工作。各市也相应建立工作小组。有关部门还制定了《关于做好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规划》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有关时间和目标要求。在这次会议征求意见后,即将下发,作为下一步江苏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