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推出权证创设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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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08:11 京华时报 | |||||||||
11月28日起证券公司可创设武钢权证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市场谈论已久的权证产品创设机制终于得以落实。上证所昨天正式宣布,将推出权证创设制度,自11月28日起,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活动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作为“创设人”。
武钢权证将于明天上市,自11月28日起,武钢权证就可能被连续创设。根据通知,创设人创设的权证应与武钢认购权证(武钢JTB1,交易代码580001)或武钢认沽权证(武钢JTP1,交易代码580099)相同,并使用同一交易代码和行权代码。 上证所方面表示,宝钢权证的交易前期出现了价格剧烈波动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品机制上缺乏创设机制。一个最主要的缺陷就是宝钢权证数量固定不变,当市场需求增加,其价格自然上涨。 从国际经验来看,标准权证产品都有一种被称为“连续创设”的机制,这种机制允许发行人或其他合格机构及时增加权证供应量。当权证价格失衡,发行人或其他合格机构发现有利可图时就会适时创造并出售新的权证,权证价格自然向合理价格回归。 根据上证所的规定,创设人向上证所申请创设权证的,应提供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其已提供行权履约担保的证明。经上证所同意后,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权证创设专用账户生成次日可交易的权证。创设人每日申请创设或注销权证均不得超过一次,每次创设或注销数量均不低于100万份。创设人向上证所申请注销权证的,经上证所同意后,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当日注销权证,次日解除对相应股票或资金的锁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