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承诺恐成空头 深交所给出定心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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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20:5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八日电 (记者 贾靖峰) 上市公司股改方案颁行正热热闹闹,股民内心却连敲小鼓,对价安排的送股、转增、缩股、派息等承诺事项大多远期才能见收,到时是否会成“空头支票”?深交所今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管理指引》给出明确信息:承诺不兑现者将受重罚。 对于承诺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承诺、违反指引相关规定的行为,指引称将按
对存在履约风险的承诺事项,指引规定承诺人应当提供可靠的履约担保。承诺人自身无法提供履约担保的,应提供经深交所认可的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的履约担保。指引强化了承诺人的法律责任,规定其不能以“承诺只是自己单方面的行为”为由回避义务。 对重组式股改的情形,指引要求承诺人对上市公司重组后未达到预期经营目标时,应作出安排给予流通股股东相应的补偿,如追送现金或股份。 深交所表示,股改承诺是否履行将极大影响股改进程和成效,市场急切需要建立一种“股改承诺保障机制”。该指引的发布是建立“股改承诺保障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