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要约收购期内相关股票不停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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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 11:01 晶报 | |||||||||
晶报 深交所发布业务指南 要约收购期内相关股票不停牌
晶报讯随着中石油正式启动对3家深市上市公司锦州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辽河油田(资讯 行情 论坛)和吉林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的要约收购,为方便投资者了解这一业务并参与预受要约,深交所日前发布了《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南》。 《指南》提醒说,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关注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如果要约期满时满足生效条件则要约收购成功,否则要约失败,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 根据《指南》,收购要约有效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指南》明确,在要约收购期内相关公司股票不停牌,而且流通股东有权在要约收购期内进行如下操作:正常买卖交易;对所持股份进行预受要约申报,申报确认后不能卖出;预受要约申报确认后如须卖出,应当撤销预受要约再卖出。流通股股东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办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