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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冲刺 两银行率先试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08:42 四川金融投资报

  监管办法下月起施行,国开行建行将率先试水

  本报讯 中国银监会昨日发布《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并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进入最后实施阶段。

  据悉,《办法》分七章八十八个条款,包括总则、市场准入、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资本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八部分内容。

  在市场准入部分,对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均规定了相应的准入条件和程序,但对金融机构以其他角色参与证券化交易没有另外设限,金融机构可以在现有的法制框架下、根据市场原则参与资产证券化交易。此外,《办法》也未对我国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另行设限。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参与资产证券化交易,比如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等。

  《办法》重点对最核心的两类机构——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实行市场准入管理,按照机构资格审批和证券化方案审批两个层次来进行。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受托机构,除需要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还需向银监会报送证券化方案;对发起机构的审批重点则是证券化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试点阶段,暂时只有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可以按照《试点办法》和《监管办法》,申请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管办法》发布实施后,银监会将密切跟踪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试点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应监管制度,为下一步在我国金融市场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开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创造条件。(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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