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 早改早受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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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07:5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证监会、国资委等五部委在京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 -国家将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改革 -股改的方向不能变、信心不能变、基本政策不能变
-要通过稳定市场和价格预期,实现对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鼓励改革后的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真正做到早改革早受益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 张旭东) 记者从10日在北京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国家将在保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由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委组成的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证监会和国资委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股改坚持“三不变”原则 会议指出,自今年4月29日国务院批准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以来,改革进展总体顺利,改革的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总体稳定,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股权分置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要统一思想,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完善下一阶段改革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预期,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改革的方向不能变、信心不能变、基本政策不能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中央和地方的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要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并通过改革保证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完善和制定配套政策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加强政策引导和统一组织,积极有序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要通过稳定市场和价格预期,实现对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要加强组织领导,分类分步实施改革。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保障改革有序进行。 对由中央企业控股和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摸清情况、分类排队、制定规划、逐家落实。有关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本地区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要制定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切实解决企业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鼓励改革后的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真正做到早改革早受益。 要依法规范运作,防范改革中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证监会要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管,杜绝寻租和市场操纵行为,维护好改革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