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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新备忘录 明确B股H股股改实施程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06:1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王轲真)深交所日前新发布两个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规范含B股、H股公司股改相关事项,明确股改方案的实施程序等事项。

  深交所发布的备忘录分别为第7号(含B股、H股公司股改相关事项),第8号(实施程序及相关披露)。备忘录第7号规范了含B股、H股公司股改中的相关事项,包括“对价安排”的表述进行统一规范;股改方案设计时,不能损害B股、H股股东合法权益;A股市场的非
流通股股东应当承担股改的相关费用;法律意见书应明确说明股改方案是否损害B股、H股股东的利益;股改过程中,B股股票可正常交易,H股股票停牌事宜按照联交所相关规则执行等。

  备忘录第8号规范了股改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办理实施的相关工作。上市公司办理股改方案实施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实施对价安排、转增、派现、发行权证、申请追送(或行权)股份临时保管、申报增持股份账号等相关事项,并就

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登记日、
证券
简称、除权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说明。

  据介绍,深交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公司一直注意对股改中的共性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形成相关备忘录及时发布,受到上市公司及保荐人的广泛好评,也确保了深市上市公司股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作者:记者王轲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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