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文规范含B股H股股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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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00:13 东方早报 | |||||||||
为了规范含B股、H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并明确股改的实施程序,深交所日前发布了7号和8号两个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 据介绍,备忘录第7号规范了含B股、H股公司股改中的相关事项,包括:“对价安排”的表述进行统一规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设计时,不能损害B股、H股股东合法权益;A股市场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担股改的相关费用;法律意见书应明确说明股改方案是否损害B股
备忘录第8号对股改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办理实施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上市公司办理股改方案实施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实施对价安排、转增、派现、发行权证、申请追送(或行权)股份临时保管、申报增持股份账号等相关事项,备忘录对办理有关事项在深交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公司之间的流程、应提供的文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的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 作者:早报深圳专稿 雷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