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证监局组织学习“两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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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2:12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日前,云南证监局举办云南省上市公司学习贯彻新《证券法》、《公司法》座谈会,来自辖区上市公司的近百位高管和证券事务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和千和路事务所的两位资深律师在分析总结新、老“两法”差异的基础上,与参会人员就新法给证券市场带来的深远影响、对上市公司今后实际运作和发展的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探讨。
云南证监局局长胡伏云指出,辖区各上市公司要强化“两法”的学习,深入领会“两法”的意义和精神,抓紧时间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学习,尽快熟悉法律条文,并着手根据新法调整和完善公司章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还在于上市公司自身,上市公司要对投资者负责,做到诚信经营、切实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辖区上市公司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要统一思想、加深认识,精心设计方案、统筹兼顾各方股东的发展需求,利用好股改的机会解决公司制度性和结构性问题,实现公司持续发展。(高一)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