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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要抵制大股东不合理要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9:36 上海青年报

  新华社北京电 (夏丽华) 上市公司要处理好大小股东之间的关系。董事会要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对大股东不能放弃原则,要敢于抵制大股东的不合理要求。当上市公司受到大股东的不正当压力时,可以及时报告监管机构,证监会将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解决。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工作小组组长范福春在上市公司贯彻落实《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简称26条意见)座谈会上,语气坚定地为上市公司“撑腰打气
”。他要求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26条意见的精神实质,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变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行动,进而变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现实。

  

证监会主席助理姚刚在会上表示,《意见》第14条到16条围绕调整上市公司结构,分别从上市公司增量、存量以及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作了阐述。他说,新的《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向累计超过200个股东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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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公众公司公开发行,现在这样的公司已经超过1万家,这对今后的全流通市场来说是非常重大的变动,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适应这些需求,还要做大量工作。

  他说,过去再融资效率比较低,一是因为审核程序、条件比较复杂,二是囿于市场压力停停发发,市场没有很好的预期。他透露,证监会正在制定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管理办法,将进行比较重大的调整,指导思路就是怎样使发行更加市场化,即价格的市场化,形成价格对发行的约束,以及投资者对发行的约束,尽量减少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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