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即将颁布 黑心股评机构忽悠股民要被砸饭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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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7:13 深圳商报 | |||||||||
证监会即将发布规范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通知 “黑心”股评机构要被砸饭碗 【本报讯】继新证券法立规封杀“黑嘴”股评之后,中国证监会也将颁布旨在打击股评“黑嘴”、欺骗入会等不良行为的规定。据悉,由证监会机构部制订的有关规范会员制证
八种行为属违法 据了解,规范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5000多字、20个条款,对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进行了细致而严格的规范。 有证才能从业。媒体栏目上镜分析师变更机构,自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在媒体栏目从事咨询业务;2006年7月1日起,招收会员的业务员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只能本地招会员。2006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只能在其注册地招收会员,以及参与以招揽会员为目的的电视、广播等媒体上的相关栏目。 建立风险准备金。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机构应在注册地开立惟一的专用银行账户和风险准备金账户,收取的咨询服务收入必须存入专用银行账户;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支付客户理赔。2006年1月1日起,每笔服务收入应提取10%的风险准备金。 8种行为属违法。明示或暗示投资者一定获得投资收益,免费赠股等招揽业务、直接代客操作等8种行为均属违法。 每季被投诉过5件将受罚。每季度累计所受投诉超过5件的,监管部门将对咨询机构采取提醒、责令停播媒体节目、责令停收新会员、不通过年检、没收违法所得、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黑心”机构一心忽悠股民 目前,市面上各类主要的证券类媒体,包括日报、周刊及广播电视,都有荐股栏目。令人瞩目的是,一段时间以来,以招揽会员为目的的股评节目在电视上遍地开花,并已成为某些咨询公司的盈利模式。“跟上赢家的脚步,跟上市场的脚步,让我们在这个市场上一步一步走向致富的道路”;“赶紧拨打热线电话××××,我们向前100名观众免费赠送又一只即将飙升的大牛股”……这种充斥着强烈煽动性语言的股评节目在全国许多地方卫星电视台上热播。 据知情人士介绍,现在很多股评节目是由一些个人一年出资几百万元到电视台购买时段,自行制作完成。当中甚至有些人同时成立几家证券咨询公司或者通过股权关系掌控几家有牌照的证券咨询公司,使得手下的分析师能够分布在不同的电视台出现,扩大影响力。而为避免政策上的风险,股评人常以“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警示句为结束语,并以此作为他们的“免责金牌”。目前,许多地方卫星电视台上的证券类节目,在开市前、午间休市时及收市后等几个时间段,由一批所谓的专家股评人员对观众进行连番“轰炸”,这些“专家”在节目中手舞足蹈,似乎无所不知,能够包解难题,并反复提及某只被“点中”的个股连续上涨的“事实”。而投资者如果按照这些“专家”的建议操作,则往往出现亏损的结果。 比如,中年股民张女士看到某卫星电视台播放的证券节目,就动心签署了合同,然而时间刚刚过去2个月,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张女士户头的30万元就变成了22万元,8000元会费非但没有换来一分钱收益,反而赔了8万元。 投资者拍手称快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股民表示,监管部门加大对“黑嘴股评家”们的惩治力度是明智之举。像过去那种任凭“庄托”、“黑嘴”们一走了之的做法绝对不能再继续下去。那些人不仅损害了无辜的股民,更让中国股市的形象大打折扣,对股市长期发展是不利的。让那些“不炒股票炒股民”的“股评家”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疑是对这些人有力的震慑。(梁惠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