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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争半数公司年内完成股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3:59 证券时报

  本报讯(记者 夏雄伟)近日,浙江证监局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和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会议提出,要采取八项措施力促辖区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并表示力争完成年内辖区半数公司完成股改的目标。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目前浙江辖区共有23家上市公司参加了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数量已达到辖区上市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一。下一步,要加大力度,推
动股权分置改革加速进行。近日要组织上市公司监管干部逐家走访尚未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全面掌握情况,与企业共同提出时间表,限期完成改革;逐家走访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研究股改后上市公司的发展问题,探索全流通情况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思路与对策。力争完成“年底辖区二分之一数量的企业完成股改,明年3月底前三分之二数量的上市公司完成股改”的目标。

  二是结合学习、宣传两法,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三是认真分析辖区上市公司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建议,并于近期向浙江省政府汇报,争取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地方国资等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突出问题。同时,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规划,拟定提高浙江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计划与实施细则,并通过省政府向各地市及相关部门转发。

  四是对照《意见》逐条梳理、全面掌握辖区上市公司情况。

  五是要求上市公司组织高管学习《意见》精神,进行自查,提出整改计划。

  六是对于遗留的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将集中力量,逐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控股股东在年底清偿侵占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坚决遏制违规担保和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

  七是将进一步落实与地方政府签署的合作监管备忘录,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风险处置应急机制、危机上市公司托管机制以及违规上市公司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向各级地市的金融办下发学习、贯彻《意见》的操作指引,同时加强与地方国资、银监局等部门的合作,签署合作监管备忘录。

  八是与地方政府共同培育上市资源,把优质企业留在境内发展,向

资本市场输送真实、优质的上市公司,从源头上提高资本市场的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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