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心一谈券商治理 07年实现全行业信息公开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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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鼓励优质券商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重组和并购 ○督促全部证券公司年底前实现独立存管,强制一批证券公司实行第三方存管 ○2006年底前半数以上证券公司公开披露信息,2007年内实现全行业信息公开披露
○抓紧推动《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这两个条例尽快出台 北京消息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昨天在此间表示,证监会将大力推动券商行业资源整合,支持证券公司重组工作,鼓励优质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重组和并购,引导行业资源进一步向优质公司集中。 他还表示,要进一步推动优质公司通过创新做大做强。支持优质公司进入与证券市场相关的各业务领域,通过业务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率先实现盈利模式的转型;鼓励证券公司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内部制约激励机制,从维护股东知情权、建立内部风控体系入手,促使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发挥作用。 庄心一是在2005中国金融论坛发表演讲谈及下一步证监会在券商综合治理方面的六项重点工作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他说,下一步证监会将逐家督促证券公司切实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继续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的公司立即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严格维护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真实性,所有创新试点公司和规范类公司必须公开披露财务信息,在2006年底前半数以上的证券公司公开披露信息,2007年内实现全行业信息公开披露。 其次,要全力推进基础性制度改革。强制一批证券公司实行第三方存管;进一步研究完善第三方存管的内控机制和实现方式,为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打下基础;在此之前,督促全部证券公司年底前实现独立存管。同时,积极推进国债回购业务整体改革方案的实施。 庄心一表示,证监会下一步还要及时处置高风险公司。对风险突出、整改无望和发生严重违规的证券公司,坚决实施以市场退出为目的的处置措施,进一步健全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风险处置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他说,证监会还将完善证券公司监管的规章制度。根据新的《证券法》,抓紧推动《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这两个条例尽快出台;抓紧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建立以此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常规机制。 庄心一表示,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证监会将根据各证券公司资本实力、内控水准、规范程度等指标,分别实行不同的业务许可和监管措施,建立公司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与其净资本和内控水平动态挂钩的新机制,形成动态考核、指标控制、公司资质与业务空间对称、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有效的日常监管体制。 庄心一还表示,证监会将在各方的支持配合下,争取在明年底实现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即:证券公司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开披露制度得以确立;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公司经营风险与社会风险有效隔离;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全面树立,经营行为基本规范;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能力普遍增强,业务活动合规有序,盈利模式明显改善,财务状况总体健康;公司数量与结构基本合理,市场定位清晰、明确,优胜劣汰的常规机制基本形成;证券公司经营环境明显好转,市场创新和中介功能得到增强,能有效发挥支持、促进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相关法律制度完备,监管资源和手段充足,违法违规行为能迅速发现和及时处理;证券公司运行和监管体系中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工作的适应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得以持续维护。 作者:记者 程勇 邹民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